第一篇:北京首套房证明
北京首套房证明
北京首套房证明
目前无锡市房地产档案馆接受个人查询出具家庭住房情况相关证明(俗称无房证明),有五大类:
第一类,因在本市购房享受契税优惠政(来源 WWW.)策,按无锡市地方税务局要求查询并出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查询时需提交网签的购房合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含结婚、离婚证及配偶死亡证明,未婚的需要提交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由购房当事人本人在查档窗口填写查档申请表即可。
第二类,本市居民因申请户口迁移,按无锡市公安局要求查询并出具《住房情况查询证明》。查询时需提交由迁入地派出所盖章确认的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即可查询。此类查询可委托他人代理。
第三类,因在本市购房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按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查询并出具《家庭首次购房证明》。查询时需提交由无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确认的《家庭首次购房查询申请表》、网签的购房合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含结婚、离婚证及配偶死亡证明,未婚的提交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此类查询需本人办理。注意:以上三类只可出具无房证明,如果已经拥有住房的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无须前来查询出具证明,其中:第1类查询结果为房屋现状及合同备案无记录的、第2类查询结果房屋现状无记录的、第3类查询结果系统中无任何房屋登记记录的,方可出具相关无房《证明》。
第四类,因在本市商业贷款购房,为享受银行优惠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求查询并出具《借款人及家庭成员住房面积查询证明》。查询时需提交由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家庭成员住房面积查询申请表》,此类查询可委托他人代理。第五类,因在外地购房、贷款、申请经济适用房或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我市协助查询并出具《家庭成员住房面积查询证明》。查询时需提交由外地需要此证明的单位盖章确认并载明需要协助查询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内容的《协助查询联系函》或《介绍信》等书面申请(所记载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必须准确)及查询人的身份证件。此类查询可委托代理。以上两类查询结果无房或有房都可出具证明。
收费标准:
以上第二类公安证明和第五类外地的各类证明,目前为100元/份。
以上第一类契税、第三类公积金、第四类商业贷款购房的收费,自2014年11月1日起按省特物价局苏价服【2014】317号《关于明确当前房产查询证明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优惠,查询结果有房和外地户籍人员在本市购房的,出具证明按50元/份收取;本市居民购房且查询结果无房的,出具证明按20元/份收龋本通知明确的房产档案查询证明费标准,仅限在当前各地执行限购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期间内有效。
第二篇:首套房证明
开具首套房证明所需资料:
1、 购房合同日期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本人携带收件回执,身份证原件,
以上各复印一份。
2、 购房日期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的
已婚的本人携带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原件,收件回执,各复印1份。
未婚的本人携带单身证明原件(有效期15天),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收件回执。以上各复印1份。
离异的本人携带单身证明原件(有效期15天),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户口簿,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收件回执。以上各复印1份。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本证明3日内有效,收件3日后周一至周五办理。
第三篇:首套房证明1
首套房证明
兹证明___同志 性别__ 民族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详细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同志家庭人口__人,现住房情况为__________________。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询我处房产登记机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今的房产登记档案,证实个人名下无房产,特此证明。
出证机关(公章):
年月 日
第四篇:首套房证明模板
首 套 房 证 明
致:xx市地方税务局
姓名(购房人):性别:身份证号:婚
姻状况:子女:人,于年月日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楼套住房, 现正在为其办理房屋契税申报手续,烦请(户籍地房管局)协助予以核实购房人的家庭成员在本区域内的购房情况。
经身份
;(;及(子女)身份证号:在本区域购房情况核实,请贵局钧阅后给予接洽办理。
户籍房管局全称:(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号:房管局联系地址:办公电话:
第五篇:首套房证明怎么开
首套房证明怎么开
办理首套房证明的流程说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市房产交易中心,如果是其它县级户口,需到县级房产局办理首套房证明
格式如下
致:三河市税务局首套购房证明
兹证明本市居民xx(身份证号码)在我公司未登记房屋所有权,系首套购买房屋,特此证明!
xx市房屋管理局(加盖公章)
(注意日期格式)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一五日
交房使用的过程说明
到物业3号窗口办理,先复印两份首套房证明复印件,再跟工作人员要一份承诺书,根据内容填写(注意房屋面积要写最后的面积,也就是实测面积),然后再复印两份承诺书的复印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即可!
关于首套房契税的说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通知,自2014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这条“新政”,无论是对进入冬季的房地产市场,还是攥着钱袋的市场观望者都是一条重大“利好”。
几项税费同时下调,给购房人带来了不小的实惠。如果个人首次购买一套不足90平方米,售价为100万元的普通住房,原先需要缴纳两项税费,分别是成交价格乘以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计算下来税费总计1.55万元。而新政策出台之后,契税降为1%,印花税免征,则税费变为1万元。买房者可以省下5500元的税费。
而对于卖房者来说,原先出售一套住房需要缴纳的四项税费分别是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按照新规,其中两项的税率有所下调:印花税由原来的0.05%变为零,而1%的土地增值税也随之取消。
这样算来,如果卖房者出售一套成交价格为100万元的住房,则需要缴纳的税费金额比原先减少了1.05%,也就是1.05万元。相比之下,卖房者从此次税率下调中获得的“实惠”更多。相比之下,卖房者从此次税率下调中获得的“实惠”更多。
从今天开始,省内非中山户籍的购房人如果要享受首套房契税减半的优惠,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具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中山市地方税务局日前发布《关于明确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开具问题的公告》(下称《公告》)对个人购买首套房享受契税优惠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了调整,这意味着如果在省内中山市外已有住房的购房者将不能享受契税减半的优惠。
《公告》还显示,中山户籍及户口在省外的购房者仍按原程序直接到国土局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现场:国土局办证大厅昨日爆棚
昨日,前不久在坦洲购房的陆先生突然接到开发商通知,建议他最好当天就去国土局办理享受首套房契税优惠的住房证明。“开发商说从7月1日开始,像我这样户口不在中山的购房者,如果要享受契税优惠,就还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情况证明。”陆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户口在珠海,如果按照这个要求,他还需要再跑回珠海办理手续,比之前要求的麻烦很多。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国土局办证大厅看到,大厅内挤满了人,很多都是前来办理住房证明手续的购房者。“本来看到通知说,开发商可以代办住房证明,我就没有太操心这些,留给开发商去做了,没想到现在更麻烦了。”陆先生手里拿着的排队号签上显示,他前面已有100多位购房者在排队。
现场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平时办理住房证明最多只有三四百人,而昨天一天估计已经接待了上千人。
该工作人员表示,也是刚刚接到中山市地税局的通知要求按照新的程序操作,她表示需要额外提供证明材料的只是省内非中山户口的购房者,而省外和中山本地户口的仍然按照原来的方式办理。
新规:
省内中山市外有房
不能享受契税优惠
昨日记者在中山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看到,该局城区分局于6月28日发布了《关于明确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开具问题的公告》,《公告》显示,对在中山市购买住房的个人,如需申请适用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税率的,根据户口所在地不同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也有差异。
其中,户口所在地在中山市内或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外的纳税人,可以家庭为单位,凭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等资料直接到中山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而省内非中山户口的纳税人,应以家庭为单位,先到户口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具家庭住房登记情况查询结果,再凭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等资料到中山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如因户口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凭证的,纳税人应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具的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情况查询的书面证明。
《公告》还明确规定,纳税人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其在中山市购买的住房应界定为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一律适用3%的税率征收契税,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