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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2024-02-17 10:23:25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15篇[此文共12624字]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1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与乙方签署了《__________合同》,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前终止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 合同》。

第二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间的__________费用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元整)。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

2、乙方在收到此笔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价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已全部结清。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等相关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秘密信息牟取的全部收益无偿归甲方所有。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就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价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__________费用。

第四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2

甲方:(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一、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之后,____(方)因为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____(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合同解除之日起,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二、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三、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的工资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给乙方缴纳的社保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为____元人民币。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五、其他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3

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胜任、医疗期满以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该通知义务,则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另外,在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例如:《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的权利,且该解除无须任何的理由,但须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即可,对于试用期满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虽然规定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的义务,但没有规定劳动者不履行该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替代。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完全的履行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合同期限,则是双方必须遵守的首要条款。用人单位不遵守,违反此约定的,应该承担法定违约责任,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此约定的,当然也应属违约行为 ……此处隐藏8218个字……:_____________

__年__ 月__ 日__ 年 __月 __日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14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15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若公司确定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你,可以按照年度月平均工资*10+代通金(1个月)给补偿金你。

2,若公司不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你,而是以此为借口,就是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3、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4、如果被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实践中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其理论基础是既然劳动者仅仅要求经济补偿,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推定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异议,因此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可否获得支持?我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此请求是不应当获得支持的。理由如下:首先,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仅仅是要求经济赔偿,可视为劳动者对解除合同无异议,接受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性质等同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随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消灭。其次,工资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支付工资一说,劳动者因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自愿放弃了自己的劳动权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其要求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自然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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