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院实习的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法院实习的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转眼,十天的实习就这么结束了,仿佛开始就在昨天,而今天就已经快要结束了
十天完完整整的上班经历,在法院,在民一庭。 实习,就是这样的实践学习,在实践中学习。以下是我实习期间的一个总结。
一.实习目的
(一) 巩固、扩大和加深我们从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同时也是学习专业书上没有的知识与经验。
(二). 本次实习能使我更加深刻了解本专业涉及的相关内容。
(三) 本次实习是从一个在校学生踏入社会工作的一个新的起点,对以后的工作学习都有很大的激励的作用。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6月28号,开始了我们第一天的实习,带着初出茅庐的学生的青涩,来到了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虽然已经是大学二年级的学生了,可是在这里我们就是“在读小学生”,一切都要去虚心的学习,努力的去做。这是个很好的锻炼与学习的机会,所以要时刻抱着一颗学习的心去面对工作中的问题,从中丰富自我,有所收获。
来的第一天,认识了这的书记员徐姐,在以后的九天里,她负责我们三个的工作安排。刚去的那天,徐姐就抱出了几大本厚厚的卷宗,让我们先初步的了解一下每个案子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流程,也是为以后的工作打个小小的基础。此时,我第一次完完整整看到了一个民事案子所需要的一系列程序要求,将课本上生硬的文字信息转化成我眼前的一张张案件文书,是会更加的生动了吧。
刚来到民一庭的时候,给我最大触动的非这的“袖珍法庭”莫属了,狭小的法庭现场完全没有我想像的那么气派。分列在法官两边的原、被告只要稍稍的向前倾斜一下身子,就可以握到彼此的手了,这就是我们戏称的“袖珍法庭”。但这个“袖珍法庭”就像只麻雀,虽小,但是五脏俱全,庭审的设备一样不少,就在这里我们参加听审、学习审理案件的程序工作。
我们的民一庭是专门处理婚姻家庭类的民事案件的一个厅,如果对这类案件定个性的话,那就是既多又杂,每个家庭的问题都是不同的,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而在这里就是要尽力的把这些难断的事解决了,并且还要解决好。正是因为面对的是此类的案件,所以每天都会有成堆成堆的卷宗装订好,拿去存档。而与此同时,又会有成批成批的案子从立案大厅被送来。
这里的空气总是紧张的,当事人来到这里都是带着矛盾和气愤,我们法院民一庭的职责就是要么解决这些矛盾,要么就是去解决这些矛盾、要么就是将其大而化小。在这里的走廊里有一句很醒目的标语:争一言是怒目相视的痛苦,让三分才能守望婚姻的幸福。民一庭的法官们不是“月老”,但却是要把夫妻间的打了结的红线尽他们的能力去打开,这就是一件神圣而又有成就感的事情。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这里是基层。在民一庭实习期间,我们要做的是一些最最基础的工作,也就是在这样的工作中才更能学到东西。掌握每个案件的程序工作,从立案到调解,到开庭,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后结案、存档、销案。这些程序我都在实习阶段有所接触,或是学习。对于证据的排列,卷宗的排版都是能熟练的掌握的,这就是学习成果吧。
实习的两周里,把课本中学到的理论第一次真正的与实际相联系起来了,这或许又是个很大的收获了。我们在实习法院要做的就是从书记员的工作做起,虽没有亲身经历审判后调节的工作,但我们还是很有幸的坐在旁边去听、去看。作为实习生,我们能说的或是该说的似乎是很少的,关键是要懂得怎么
听、怎么看、怎么做。用耳朵、眼睛去认知,用行动去学习,用大脑去丰富自己的知识面。
(一).卷宗的扫描、装订
在实习期间感的最多的就是扫描卷宗,把厚厚的卷宗分开成若干页,再把它们一页页地塞进扫描仪,看它们从摸得到的纸张变成电脑里的卷宗文件,然后便是把这些文件录入到相应法官的个人系统中,排好顺序,制成关盘模式,这一系列的工作就是卷宗的电子存档。当一切都做好了,就是要把扫描好的卷宗装订成册,不是用订书器,是完全的手工劳动,这就是这里的唯一的一点体力活了吧,用线穿好的卷宗要按顺序排好。为什么不用订书器,而用线穿。徐姐说这些卷宗日后要好好的留起来,以备以后有必要的时候用的到,而线与订书钉比较起来有更久的保存性,在档案库里保存的会更好。
(二).参加庭审、调解
除了扫描、装订卷宗外,我还参加了几次庭审和离婚案件的调解,也都是受益匪浅的经历。对于法官的办事效率以及口才也是佩服至极,这就是他们多年工作中的经验积累,不是一朝一夕能学得来的。就像是民一庭的邬法官说的那样,经历的多了,什么也会学会的。就是这样的吧,我们现在缺少的不仅仅是专业的知识,更加缺少的还有像这样的锻炼,缺少投入到真正的社会中去磨练的机会。
在民一庭,有一位比较资深的姓侯的书记员,她经验丰富,大家都叫她侯姐。侯姐教给我的东西也是作为一名合格书记员的基本,填写案件流程表、卷宗封皮,怎样把内容与形式相结合,这些都是知识,都是要学习的。有的时候我还会成为他们的小书记员,帮助他们处理一些我能干的了的事。这样的模式还是比较有意思的。有时候感觉自己真的是其中的一员一样。
谈到我们的民一庭,不能不说的一个词语就是调解。作为专门处理婚姻家庭类纠纷的审判法庭,调解不仅是法律要求,也是我们审理(请关注Www.)离婚案件必须做的一个审前准备。在走廊的最里面是一个大的调解室,里面的四面墙上都挂有一
系列倡导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推按和语言,每个来这里办理离婚案件的夫妻都会被先请到这里来,静下心来好好听一听法官的调解。俗话说的“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法官们总是会尽最大的努力把一桩桩走向毁灭的婚姻挽救回来,而且可以从墙上送来的一面面的锦旗上看得出他们的努力是有收获的。通过几次旁听调解,知道了这其中的学问也并非是简单的说教,更重要的也是要说到当事人的心里去,而法官就是有这种神奇的能力。其中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王法官的那次调解工作,真的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精彩调解过程,没有浮华的词藻,没有说教的大道理,或许那样显的反而会更空虚,都是些实实在在的话,最真实的话似乎更能打动人心。当然结果是皆大欢喜,原告撤回了起诉,双方重归于好。这不也正是所有在这里工作的法院人员做员看到的事吗。
(三).相关信息的了解
在处理的一系列案件中,以离婚案件居多,可以说主要的部分就是被这些离婚纠纷占据着。离婚案件中又有越来越多的是“80后”离婚的案件。法官们的一致看法就是冲动结婚,而婚后夫妻间多又是缺少的是彼此的沟通交流。对此,在本院的论文网上还有对这一问题的具体深一步的讨论。应该说法院的工作做的还是比较细致的。在每月本法庭都会深入社区,讲解法律相关的知识。并且还在各个社区安排了法律援助点,为的就是方便解决群众的家庭婚姻相关的法律问题。民一庭的工作真的是做到了社区,深入到了基层,也许有机会我也可以去当一下他们社区工作 ……此处隐藏9158个字……化建设为指引,弘扬社会主义司法价值体系。人民法院要更加注重加强人民法官的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广大法官鉴定信念,坚守精神家园,自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头脑,使人民法官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塑造人民法官追求理想、忠诚于党、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人民的群体意识,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牢固树立党的领导观念,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人民法院要更加注重坚定人民法官的的法律信仰。引导教育广大法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社会主义司法核心价值观,把审判事业当作毕生的追求,视公正为最高价值追求,摒弃浮躁心态,潜心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潜心于审判业务的钻研,潜心于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用一流的工作标准、服务态度和业务技能,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司法公正高效。二、以制度文化建设为保证,约束法官公正司法文明办案。人民法院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注重加强和改善法院管理工作机制。注重从自
我抓起,从基础工作抓起,从细节抓起,坚持法院管理工作以法官为中心,与时俱进地满足人民法官完善品格、涵养气质、体验善美、追求品位、实现价值等深刻需要,真正做到人民法院政治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人民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和成就感。人民法院要按照科学的审判绩效评价体系的要求,突出对法官“德”的评价,把法官的政治、公正、亲和、自律、理性、人文品格作为考核法官德能勤绩的重要指标,认真开展法官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考察评价工作,把对法官品格的考察结果作为法官选拔任用、职务职级调整以及奖惩、教育培训的首要依据。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法官自律制度,确保法官公正、独立地行使审判权。
只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才能正确引导法院群体尤其是法官的品格与追求,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才能提高法院管理水平,确保法院建设顺利发展,树立司法权威,改善法院形象。
此次在xxx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暑期社会实践让我明白了,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必须努力学好专业知识,同时拓展自己的综合能力,要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使命作为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不断开拓创新,为社会和国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五篇:法院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xxxx年x月x日——x月x日,我在xx县人民法院研究室进行了为期7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得到了研究室xx主任、xxx同志的耐心指导,在此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院研究室是负责调研、信息和宣传的部门。尽管该室不办理具体案件,但有着实务类调研文章多、信息量大的特点。在实践期间,我阅读了06年四川省高院、南充市中院和xx县法院的工作简报、调研文章及各级法院的指导案例,并旁听了一些案例的审理。通过对这些信息、案例的了解和分析,我真切的感受到了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差异。
一、“不告不理”的法院到“主动出击”的法院
当前,xx法院正结合全国司法系统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加强基层法庭建设、解决执行积案和提高审判质量为工作重点。同时,结合xx实际,开展了帮助农村信用社回收贷款、解决涉农案件等专项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对于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有些做法并不能从理论上得到很好的解释。
理论上讲,“不告不理”是法院的一项基本原则,法院始终应处于消极的地位。无论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诉讼,如果没有适格的诉讼主体提起诉讼,法院便不享有管辖权。诉讼开始以后,办案法官同样应该处于消极地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以确保诉讼公平。但在实践中,法院往往要服从经济建设的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自己的工作目标。这与平日里理解的法院只服从法律有很大差异。如在帮助农信社回收贷款活动中,法院就曾与农信社一道发文,督促欠贷人尽快归还贷款。在一些涉农案件中,法院也尽可能提前介入,并积极为农民提供方便。这都是法院“主动出击”的表现。这些措施不能不说与某些法律理念相违背。但通过实践我发现理论和现实之间存在这巨大的差距,特别是在全社会没有形成一个法律共同体之前,法院通过其自身努力,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进而在全社会树立“公正与效率”的形象是法院工作方向的现实选择。因为,如果法院始终处于消极的地位,公众获得的司法服务减少,其进行司法活动的成本会增加,其进而会降低对法院的信任。
二、刑事审判“有利于公诉方”到“有利于被告人”
在刑事审判中,我们经常批驳法院和检察院一起审被告人,因为这违反了诉讼架构——“法院居中裁判,控辩双方地位平等”。但通过旁听几件刑事案件的审理,我发现这样的观念已被法院摒弃,辩护人和被告人的权利越来越受到法院的尊重。在xx法院审理的“贾年祥强奸案”中,尊重被告人的权利、限制公诉方的权力得到了很好体现。被告人贾年祥因涉嫌强奸一名10岁女童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在其向法庭出示的证据中,虽然有证人证言证明被告人将被害人带到了山上、沾有被告人精液和被害人血液的卫生纸、内容为被告人对其实施了强奸行为的被害人陈述和医院证明被害人处女膜撕裂的诊断结论等证据,但被告人竭力否认其与被害人有两阴接触,并解释说其精液为早泄所致,被害人处女膜破裂是其用手指抠破。而公诉方也无其他证据证明被告人与被害人有两阴接触,只是依据常理和被告人的积习推断其实施了强奸,据此指控被告人犯有强奸罪。最后,合议庭在评议中,通过对全案证据的综合评定,认为公诉方指控的证据没有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只认定被告人强奸未遂的犯罪事实。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得到了法律保障。
三、教学中注重“适用法律”与实践中注重“认定事实”
社会实践期间内,我通过阅读法院的指导案例和旁听案件的审理,发现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并不象教学中的法律问题那么简单。教学中,我们只是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对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处理,提出自己适用法律的意见。而实践中,很多情况下事实都不清楚,我们需要对案件中各种证据的审查来查明案件事实,这一过程是很需要技巧和耐心的。如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个指导案例中,当事人双方向法院共提供了60多个证据,法院在审理中,对每个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予以了分析和评定。按理说法律专业的学生应当具备这样的技能,但这恰恰是我们的弱项。教学中我们仅在《证据法学》一门学科中学习过这方面的知识,并没有将其融合到其他法律的学习中,以至于在具体的法律实务中我们有些束手无策。因此,我建议在以后的教学中,少用教学案例,多用实践中的案例,以增强我们处理实务的能力。
本次社会实践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社会实践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院的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