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市场监管范围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
机关各股室、工商质监所(分局)、监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全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开展行动,净化市场环境,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重点商品中的经营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恶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和移交公安机关处置,并建立线索台账;
(二)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传销、非法集资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健全完善落实规范管理、重点监控机制,对公安、政法部门确定的涉黑涉恶人员开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法严格审查,强化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部署的实际行动,是维护我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
(二)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在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与公安、政法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涉黑涉恶人员所开办的企业,与公安、政法部门建立执法协作和信息互通机制,依法开展联合惩戒。
(三)强化宣传,畅通举报。对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畅通12315投诉举报平台,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对照扫黑除恶重点情况,积极举报线索。
(四)加强管理,严厉“拍蝇”。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加强队伍管理相结合,教育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不得参与、庇护黑恶霸痞势力。对那些与黑恶霸痞势力有牵连的公职人员,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线索,依法严肃处理。
(五)严肃纪律,及时报送情况。各股室、所(分局)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职,认真制定线索摸排机制,对涉黑涉恶线索实行专人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每月按时上报《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表》并附阶段性线索摸排情况报告,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至扫黑办,发现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及时报告。
五、责任分工
(一)组织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日常监管执法,加大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传销、非法集资行为的摸排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对执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线索及时通报,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对政法机关通报的行业管理漏洞和建议,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并按有关规定通报反馈,做好“两法衔接”工作。
(二)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进行摸排,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依法严厉打击。
(三)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进行摸排,元通市场、瓜州市场、车站、旅游景区有无欺行霸市和强买强卖行为,摸排务必精准、到位,尤其要对市场中“菜霸”、“肉霸”进行拉网式摸排打击。
(四)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机制,对涉及黑恶势力从事经营活动、涉黑涉恶人员开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法严格审查,强化监管。
(五)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加强队伍管理相结合,教育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不得参与、庇护黑恶霸痞势力。对那些与黑恶霸痞势力有牵连的公职人员,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线索,依法严肃处理。
(六)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问责机制,对不落实执法责任,不作为、乱作为,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