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党员教师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严格落实党员教师外出请假报备制度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党员教师参会管理制度。党员教师要严格按照要求参加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代开会。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须事先报党支部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会议期间,要服从管理,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二、严格履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党员教师要严格按照规定提前履行请假报备手续,按照要求报告有关事项,并按照职务排序确定临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三、严格贯彻省、市、县的相关规定。要从改进作风、严明纪律的高度,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党员教师参会管理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领导干部参会管理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好头,担当起主要管理责任、发挥好表率作用。其他负责同志要承担各自职责,严格自我管理,同时搞好相互提醒和督促。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审核把关、检查督促和请示报告工作,对不认真或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参会管理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的,视情况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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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