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见义勇为演讲稿
郭宏林,一位洪石乡胜利村三组的农民。xx年镇坪,以他为骄傲!7月9日,他在涛天巨浪中舍己救人,谱写了一曲“见义勇为”的英雄之歌。
镇坪人一齐把目光投向了这个来自农村的“平民英雄”,全城传唱起这首见义勇为的“英雄之歌”。
7月9日,是郭宏林英勇救人的日子,也是所有镇坪人认识英雄的日子。当时曾目睹整个情形的69岁的郑达银老人说:“郭宏林真是好样的,了不起!当时那个险啊,真是无法形容,下水后命就不是自己的了!就算给再多的钱,估计一般的人也不敢去救!”
让我们把目光聚焦在xx年7月9日这天……
xx年7月,镇坪连日阴雨,而在9日这天更是雷鸣电闪,风雨交加,下起了一场罕见的特大暴雨。以落差大、水流急着称的竹溪河河水暴涨。中午11点10分,一辆冒雨急驶的客货两用车,行至竹溪河顺达汽修厂下方大拐弯处,因刹车失灵,再加上雨大路滑,带着惯性几个侧翻,连车带人一起栽进洪水中。
车在翻滚过程中,将乘客田金红、刘定贵和蒋世宏等人相继从车内抛出,落入湍急的水中。而蒋世宏的妻子谭仁琴则被困在车内,巨大的洪流将车淹没,几起几落后,冲到深潭边的汽车侧立着摇摇欲坠。
被洪水冲走的刘安贵,在水中拼命挣扎,好不容易抓住崖壁,可一个急流,又将他冲走。如此反复了三四次,最后终于抠住岸边的一块崖壁。当他用尽全力爬上岸后,十指血肉模糊,指甲全部被抠掉。而蒋世红的情形并不比刘安贵好到那去,历经九死一生,爬上岸时浑身是血,脸上、腿上、手臂上到处都被石块划伤。
而最先被洪水冲走的田金红,凭着求生的本能,在离出事地点100米左右的地方,死死抱住一块洪水中凸起的石头,远远望去,仿佛抱住一朵浪花。她撕心呼救,可巨大的洪流淹没了她的声音,淹没了她的身躯,她只能拼命昂着头,挣扎着呼吸。
此时,雨越下越大,暴涨的洪水渐渐淹至到田金红脸部。公路上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大家奔走呼救,急促的“救人”声和着巨大的波涛声,令人感到异常窒息。
岸上不断有人尝试着跳进急流中涉水救人,可水流湍急,冲力实在太大,根本就站不稳脚跟。顺达汽修厂工人袁仁军,一下水就飘了起来,险些被冲走。他说人下水就如一片树叶飘着,根本站不稳。而被人称为“水上老大”的余国顺,自幼与南江河打交道,可他下水还没走到三步,就被洪水冲走,幸好水性好,才得以爬上岸来。
雨根本没有停歇的意思,反而越来越猛。此时,被困在车里的谭仁琴,也被一位农民用长杆子救了起来。只剩下田金红,还是困在河中间,已经开始绝望。
就在人们用尽一切办法,仍然无济于事的时候,有人喊了声“让开!”。
大家回头一看,是顺达汽修厂职工郭宏林。原来郭宏林修完车正准备吃饭,突然听到急促的“呼救”声,跑出来一看,一名妇女被困在洪水中,而汹涌的水流,人们根本没办法靠近她。而此时,疯狂的波涛已开始从她的头顶扑过,眼看妇女性命难保,郭宏林心急如焚。或许是急中生智,他猛然想到绳子,便赶紧叫人找来绳子,同时,喊了声“让我上”。郭宏林让人用绳子的一头拴紧自己的腰,另一头栓在电线杆上,跳进汹涌浑浊的洪水中向被困者艰难游去。洪水又急又猛,他每前进一步,都异常艰难。一次次被洪水冲倒,又一次次爬起来,好几次险些被洪水冲走。每前行一步,大家的心就跟着紧缩一下,心都提到嗓子眼了。
几经险情到了跟前,郭宏林伸出手让田金红抓住,可她脸色惨白,死死抱着石头,无力配合。经过数次与急流搏斗,他用尽全身力气,硬是把田金红抓了过来,解下自己身上的“救命绳”拴在她的腰上,然后用左臂夹着她,右臂划水,示意众人拉绳子。
在众人的帮助下,郭宏林艰难地将田金红拖到岸边。这时,汽车被洪流冲走,田金红攀附的石头也被洪水完全淹没,人们惊呼“好险!”。再看郭宏林,双腿血迹模糊,浑身是伤。
被救的田金红,左臂右腿严重受伤,在医院住了整整半个月还不能下床行走。
在这场人与洪魔的搏斗中,郭宏林不顾个人安危,奋不顾身地跳入水中,凭着果敢,凭着机智,凭着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伟大精神支撑,救起了危在旦夕的生命。他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普通人的人性光辉,让我们在和平年代,再次目睹了平凡人的壮举。
英雄壮举绝非偶然。顺达汽修厂经理王平说:“郭宏林舍己救人,这是他的本性所至!”。
英雄也不可能在瞬间塑造而成。从一个个来自郭宏林老家及和他共过事的人那里,记者了解了这位来自农村,普普通通的农民一步步成为时代英雄的轨迹。
郭宏林,1970年出生于镇坪县洪石乡胜利村,自幼吃苦,乐于助人。14岁那年,还在上小学五年级的他,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听到河里有人呼救,连衣服都来不及脱,一个猛子就扎进河中救人。第一次摸到了男孩的衣服,可由于水流湍急,手一滑没抓住,他浮上来深吸一口气又扎下去。经过数次与急流搏斗,终于把男孩救上河岸,一看,才知道是同所学校的一年级同学。他的先进事迹受到了县文教局表彰,当地群众称他是“舍己救人的小英雄”。
1997年,为了改变生活,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郭宏林,来到县城跟叔叔学修理,xx年到顺达汽车修理厂当了一名汽车修理工,直到现在,一干就是6年。
在顺达汽修厂,从事修理工作的郭宏林爱厂如家、认真负责、热心待人,得到了企业主与同事、及修理厂周围邻居的尊敬。在顺达,他被大家推选为工会主席。
xx年7月5日,一辆农用车在顺达汽修厂下方十几米远的地方,翻入河里。巨大的声响被正在修车的郭宏林听见,跑出去一看,一辆农用车倒栽在河水中。由于刚下雨,洪水咆哮,还不知道人员伤亡情况。郭宏林一边高喊“救人”,一边向出事点跑去。在他的号召下,袁仁军、王德军、廖顶军、冉刚等十几个人先后赶来,帮他把已经昏迷的司机救上岸。
当司机苏醒过来后却哭喊着:“完了,我的车辆手续还在水里,包里还有几千元现金!”郭宏林二话没说,再一次跳进洪水中,与工友一道经过二个多小时的搜寻,终于在出事水域100多米处将钱包和车辆手续打捞上来,并于当晚将所有证件和几千元现金如数还给司机董永坤。
总经理王平告诉记者,从郭宏林进厂的那天起,每年都要营救好几个人。只要有人打来求救电话,无论是白天或是黑夜,是酷署还是严寒,他从来就没有推辞过,哪怕身上再有重要的事也不例外。记得一个严寒的冬天,下着很大的雪,一个姓尹的老板打来电话,说自己的车油底壳撞穿,困在了化龙山。谁都知道,冬天里化龙山的道路极其危险,如果再遇上雨雪天气,稍有不慎,车就会滑下深沟。接到电话后,郭宏林什么也没说,就开着车走了。
第二篇:见义勇为事迹演讲稿
见义勇为事迹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我叫**,今年37岁,于1985年参加工作,是**发电公司**电厂待岗员工,现已转入供电公司。受公司多年的教育和培养,去年我于抢劫犯罪分子进行搏斗,做 ……此处隐藏7318个字……演讲稿。
第四篇:见义勇为事迹供电局职工演讲稿
文章标题:见义勇为事迹供电局职工演讲稿
见义勇为事迹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我叫**,今年37岁,于1985年参加工作,是**发电公司**电厂待岗员工,现已转入供电公司。受公司多年的教育和培养,去年我于抢劫犯罪分子进行搏斗,做了一个公民和三电员工应当做的事,微不足道,可见各级领导对我非常重视,给了许多关怀和鼓励。今天,我受集团公司及领导的要求,与在座的领导们、同志们汇报一下我与犯罪分子搏斗的经过,以及发生此事后,区政府、区综治办、区公安局、集团公司、供电公司、发电公司等各位领导自始至终对我的挂念和关心。谈不上什么作报告,也并不是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所谓英雄事迹。
那是去年9月10日凌晨20分,我因有事从我父母家出来,刚走到鞍子坝小学门口,就听到鞍子坝上面有人喊:“抓住他,抓抢劫犯!”我听到喊声后,马上意识到有歹徒在搞抢劫。因为这一带地势偏僻,居住人口复杂,不但晚上,连大白天也有人敢持刀抢劫。于是,我就站在一盏路灯下张望,恰巧这时,有一个人迎面朝我慌慌张张跑来,身材不高,头发很短,手里抓着一个女式长带皮包,我当即拦住他的去路,并高声喊道:“站住,干什么的?”这个男子也顿时对我凶相毕露地吼道:“闪开,不关你的事!”嘴里边说边骂着粗话,企图从我身边溜走。我瞬间便意识到这就是搞抢劫的歹徒。于是,迅速追上几步将他扭住,两个人撕打起来。这个歹徒一边挣扎,一边拔出尖刀(是把弹簧刀)在我的腰部连捅两刀,当时我感到腰部一阵巨痛,我用力将他摔倒在地,大声呼喊:“快来人哪,快抓坏人!”可连喊了好多声,一个人也没来,好多人只是在远处“观战”。在我搏斗的巷子里,所有住户家里的一盏盏灯光全部熄灭,也没有一个人出来帮忙。在几十米外的一个茶馆里,有几个人边喊边看热闹。就这样,我和歹徒在巷子乒乒乓乓,一路摔打搏斗。很快,两人搏斗至一居民屋前,我熟悉这里的地势,知道这家主人姓唐,专门靠扎帚帕卖,屋门前还摆了个烟摊。每次我来我妈妈家,路过此处,都要买包烟,照顾他的生意。此刻,我见屋里灯还亮着,里面有人在看电视,于是踢了卷闸门几脚,边踢边喊道:“快来帮忙!我是经常到你家买烟的那个人,快出来抓抢劫犯!”,可一连喊了几声,也没有人出来,我知道他们怕多事,但他们根本就没有想到,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就多一种气势,歹徒就多一份心虚和害怕,只要有一个人出来,歹徒就十拿九稳跑不脱。我当时那个气呀,简直没法形容:不可理喻、不通人性、铁石心肠、狼心狗肺……可气归气,但我理智清醒,还得抓歹徒,于是,又继续和歹徒单打独斗着。这时,歹徒见我人高马大,一时半会儿摆脱不了我,遂趁机将他的衣服脱掉,将手里抢来的皮包扔下,来了个金蝉脱壳,挣脱而逃。我当时心里又气又恨,气的是没人来帮我,恨的是歹徒太猖狂,心想坚决要抓住他。于是,又猛追上去,并在路边捡起一块砖头,作为武器,和歹徒再次扭打起来。而丧心病狂的歹徒此时也急红了眼,用尖刀在我的头部、颈部、脸部、腰部和手臂一阵乱捅,尽管我也用砖头不断还击,但由于失血过多,最后还是晕倒在路边,歹徒再次逃走了。歹徒逃走后,看热闹的人立刻就围上来了,他们认出是我后,便通知我的母亲,我母亲才立刻将我送到三峡中心医院抢救。歹徒在我的身上共刺了八刀,其中腰部一刀将我的肠子捅穿,经**区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签定为重伤。
我住进三峡中心医院后,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和四派的民警们接到报警,提取了被我抓下的歹徒的衣服和夺回的皮包,并等我醒来后,叫我详细地描叙了歹徒的体貌特征,以及歹徒留在衣物内的一张暂住证和歹徒被我用砖头击伤脸部等情况。当天早晨7点钟,公安局的同志们根据歹徒的暂住证地址,前往王家坡抓获,扑了个空。第二天,民警们又前往歹徒住处布控、守候,捕获未果,后出来在王家坡街心花园发现一脸上带伤的男人,其体貌特征跟我描叙的歹徒特征极相吻合,于是果断将其叫住盘问,并从身上搜出一把带有血迹的弹簧刀(正是刺伤我的那把弹簧刀),但歹徒百般狡赖,拒不承认犯罪事实。9月12日,公安局的同志们带着歹徒的5张照片来到医院叫我仔细辨认,这些照片有半身的,有全身的,还有一张面部特征的,张张都十分清晰。由于和歹徒近距离搏斗了十几分钟,印象相当深刻,当我一看到这些照片,一眼就认出是这个家伙无疑。根据我的辨认和回忆,公安局当即拘捕了这个歹徒,并进行突审。在确凿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嚣张猖狂的歹徒顿时垂头丧气,乖乖地低下了罪恶的头,承认了他的犯罪事实。那是9月10日凌晨1时左右,此歹徒尾随一名女青年至老电视台后面望江路小学段,将该女子推下十几级的石阶,抢走该女子的挎包。在逃跑途中,沿途群众只是大声叫喊,无一人前去阻拦、追赶。后在鞍子坝小学门前被我拦住,发生了搏斗,被我认准。据歹徒交代,他于2014年5月至案发至今被抓获,先后在王家坡、偏石板、望
第五篇:见义勇为·
保障见义勇为者权益应是政府责任
综观各地法规,大多操作性不强,主要缘于政府保障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江西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奖励保障办法》共有14条,却无一条明确其保障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此外,缺乏强制性也是这类法规的问题所在。《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对行为确认、医疗救治、诬陷报复、工作人员操守、贪污挪用经费等环节作出了“给予行政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笼统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现行的地方法规中,保障的对象多为见义勇为者本人,偶有提及“牺牲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见义勇为人员”的家人,以及“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住房、入学、入伍、土地承包等优先权”。有关专家指出,见义勇为的保障对象不能局限于见义勇为者本人,无论其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只要影响了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其家属都应同时被列入保障对象的范围。
《吉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在“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部分称,“应当给予下列奖励: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金、其他奖励。”然而,条例全文并未提及明确的保障标准,其他地方法规中大多如此。
“中国好人网”发起人谈方教授表示,应追踪保障见义勇为者,网站将救小悦悦的陈阿婆一家列为网站长期跟踪帮扶的对象,以后他们一家遇到有病治不起,就业、上学等问题,都会给予帮助。
1993年6月,公安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等部门联合发起成立了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随后,各地方也相继成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
然而,基金会的作用也有其局限性,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多年来救助的多是涉及公安的见义勇为行为,比如协助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抓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每年救助的对象也很有限。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基金会只是见义勇为奖励和救助资金的来源渠道之一,“基金会只负责见义勇为奖励和救助资金的募集和发放。只有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才是负有全面责任的主体,除了资金保障外,见义勇为公民的安全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和其他救济,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宣传等,都应当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